在线咨询
信件编号 | 556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5-04-03 |
标题 | 集体用地承包 | ||||
内容 | 马房村以前砖窑的地方由于烧砖用土现在是个很深的大坑,我想把大坑承包下来搞养殖,不知道可不可以,费用多少?找那里去洽谈 | ||||
回复人 | 宁晋县河渠镇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5-04-14 | ||
答复内容 | 您好,接到问题咨询后,河渠镇政府就马房村村民反映的承包砖窑的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该村村民反映砖窑因烧砖用土已成为大坑,他想把大坑承包下来搞养殖,经调查砖窑坑现已种上树木绿化,为保护树木免受破坏,经马房村两委研究,决定暂不予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