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信件编号 | 5420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21-11-19 |
标题 | 工资问题 | ||||
内容 | 本人在****小学8月份上班培训一个月,9、10月份工作一个半月,当时承诺8月份就开始算工作,也正常打卡,因身体原因辞职,当时说能等到有人接替就给工资,前几天提出离职申请,14号周四离职,15号课程已安排好交接,中间过星期,周一有新老师上岗。当时自己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再工作,咨询工资何时发放?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1-11-22 | ||
答复内容 |
我单位高度重视,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迅速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告知反映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尽快到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如属于劳动监察受理,将迅速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立案调查程序,快受理、快立案、快解决,确保劳动者能够尽快拿到自己合法的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