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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1057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5-11-03 |
标题 | 公积金 | ||||
内容 | 前段时间工资涨了,不知道公积金为啥没有同步上涨,希望给予解释!谢谢! | ||||
回复人 |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晋县管理部 | 回复日期 | 2015-11-11 | ||
答复内容 |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目前邢台市缴存比例标准为个人6%,单位12%;单位应为职工每年调整一次工资基数,其中企业、垂直管理单位一般定于每年7月份调整,财政开支单位定于每年1月份调整。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整取到10元。所以你工资涨了,公积金不会同步上涨,到明年1月份会调整到位。 具体事项请电询:5803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