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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1054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5-11-17 |
标题 | 财政局采购办不参加开标会是否渎职? | ||||
内容 | 在政府采购过程的招投标环节,政府采购办是否有给甲方指定代理机构的权力?抽取外地评委和抽取本地评委是依据什么条文?分别在哪里? | ||||
回复人 | 宁晋县财政局 | 回复日期 | 2015-12-04 | ||
答复内容 |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的规定,政府采购办没有给甲方指定代理机构的权力,采购办也从来没有给甲方指定过代理机构。 二、抽取外地评委和本地评委的依据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分别为: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 2.《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本级政府采购办认为本地评审专家应回避、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未包括采购项目所需专业的或在评审活动前预计本地专家库中专家数量在抽取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由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办有关人员的监督下,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和联系省内异地评审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