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信件编号 | 1201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5-12-30 |
标题 | 城中村改造 | ||||
内容 | 城中村改造回迁户房子房产证应该怎么办? | ||||
回复人 | 宁晋县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6-01-25 | ||
答复内容 |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三条规定 在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 城中村房屋改造回迁情况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如需帮助请详询征收单位或致电5890616(住建局房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