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信件编号 | 1300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6-02-26 |
标题 | 注册公司 | ||||
内容 | 我想注册公司名称为:宁晋易购有限公司 或者 宁晋全民合伙人有限公司,请问可以吗?如果不可以请告诉我为什么,因为经查询这两个名字没有被注册过。 | ||||
回复人 | 宁晋县工商局 | 回复日期 | 2016-03-04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宁晋易购有限公司或者宁晋全民合伙人有限公司名称不能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企业名称应当由一下部分一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