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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1297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6-02-26 |
标题 | 退伍养老保险与退伍补助政策 | ||||
内容 | 1、2010年12月退伍,服役12年,2014年参加养老保险,以前服役的能算吗,中间断的怎么办,再交缴几年就可以达到基本年限了。 2、2011年退伍的战友都领有退伍补助,不知道我们以前的以后会有什么补助没? 望能详细解答谢谢。 | ||||
回复人 | 宁晋县民政局、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6-03-09 | ||
答复内容 |
根据《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三条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范围,第(一)款规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根据文件规定2011年以前退役的不在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范围,如果有新的文件出台,我局会及时落实(民政局)。 您好,因无法确定您退伍身份(义务兵还是志愿兵或转业军官等),具体政策请咨询社保局综合科,联系电话:5804063(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