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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1431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6-06-03 |
标题 | 困难家庭大学生 | ||||
内容 | 请问一下,家庭困难的孤儿考上大学了民政局或者哪里有补助 | ||||
回复人 | 宁晋县民政局 | 回复日期 | 2016-06-17 | ||
答复内容 |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冀民[2015]62号文件要求,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儿童成年后,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学校、高职高专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须向户籍地县民政部门提交在校就读证明材料原件和学生证复印件,经核实情况属实者,继续按照散居孤儿标准对其给予生活补助,直至学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