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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1587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6-08-16 |
标题 | 是否允许自己宅基地自建5层楼房 | ||||
内容 | 如果自建房屋合理,那永安街附近住户是不是可以联合起来自建楼房! | ||||
回复人 | 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16-08-25 | ||
答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农村宅基地作为解决农村居民居住问题的一项土地政策,宅基地建设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同时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的通风、采光等合法权益,所建房屋只能自用,不能出售和转让。永安街两侧已被县城改办列入旧城改造范围,目前县征收办正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收,按照县政府有关旧城改造的文件精神,列入旧城改造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