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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1626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6-09-02 |
标题 | 教师产假问题,请人社局,教育局回复 | ||||
内容 | 产假期间教师是否有绩效工资?如果有,有谁来保证工资全额发放,如果不发放是否合法,谁来管? 请产假为何从产前15天开始? 请给出具体的规章或法律依据。 | ||||
回复人 | 教育局 | 回复日期 | 2016-09-20 | ||
答复内容 |
根据邢台市《bet36体育在线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邢政办【2009】18号)、宁晋县《bet36体育在线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报告》(宁人呈【2009】1号)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分配,合理拉开差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分配办法要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予以通过实施。 根据国家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前假应计算在产假内。在此基础上根据2016年3月29日新修订的《河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延长产假60天,共计158天。 请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或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假条(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到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审批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