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信件编号 | 1684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6-10-18 |
标题 | 关键户口回迁的咨询! | ||||
内容 | 籍贯是宁晋农业户口,升学(本科)结婚后将户口迁移至男方,还可以将户口回迁到宁晋吗?通过什么方式可以实现? 可以买房落户吗? 或者直接籍贯地回迁,有其他途径吗? 谢谢! | ||||
回复人 | 公安局 | 回复日期 | 2016-10-27 | ||
答复内容 |
根据户政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办理: (一)在经常居住地有固定住所并长期居住的; (二)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 根据此情况:可以买房落户;其它途径是:如果结婚,可以凭结婚证,按夫妻投靠方式迁移。如果在原籍有固定住所并长期居住的,也可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