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信件编号 | 1803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6-12-19 |
标题 | 养老院 | ||||
内容 | 我想咨询一下在宁晋办理养老院的流程~优惠政策等 | ||||
回复人 | 民政局 | 回复日期 | 2016-12-27 | ||
答复内容 |
根据邢台市民政局《邢台市养老机构管理细则》邢民[2016]42号文件要求,实行养老机构申办许可制度,个人兴办养老机构,必须经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超过1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必须在市级民政部门备案。新建的养老机构应出具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利用已有房屋扩建的,要出示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报告书;新建和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应提供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资金来源证明、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符合登记机关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资料。正常运营一年以上根据实际床位数和入住老人数可申领一次性建设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