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信件编号 | 1990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7-04-27 |
标题 | 医保问题 | ||||
内容 | 1、妻子即将临产,听说住院时个人医保卡内如果有余额医保中心要将余额清零后才报销,请问是这样吗?2、生育险的报销流程是什么?谢谢。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7-05-09 | ||
答复内容 |
根据所提问题分析,参保人应该是城镇职工医保。 一、生育报销时,不使用医保帐户余额。 二、参保女职工生育住院前2个月内到定点医院领取《宁晋县职工生育保险住(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认真填写,加盖医院医保科及单位公章后,持《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出院结算后,于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1、收费单据,诊断证明,总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 2、生育登记卡、出生医学证明、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审批表。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宁晋县医保中心电话5689330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