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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129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7-07-27 |
标题 | 档案调回 | ||||
内容 | 我的档案在我2011年毕业时由学校放在石家庄人才市场,现想调回,石家庄人力回复说咱县人力资源开具调档函即可调回,咱县回复让开具或提供报到证白联、招工备案表、解除合同证明、2016年6岳之前转正定级表、2015年之前理念调资表,行政介绍信、不调资证明、档案传递单、档案目录清单。这些资料我让谁开呢?我一直在咱县私企工作。我们清河的同学同时跟我存放的档案人家直接拿着身份证、户口簿就能开具调档函,我的档案确迟迟拿不回来。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7-08-04 | ||
答复内容 |
具有宁晋县户籍或在宁晋县域用人单位工作,持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劳动合同到宁晋县人力资源市场即可开具调档函;根据对流动人员档案转递的要求,对于2015年前毕业有工作经历或在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转递档案时档案中应提供转正定级表、档案目录清单及转递单等材料。 留言者的调档函已于7月28日出具。咨询电话:0319-5689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