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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196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7-09-01 |
标题 | 农村新型养老保险 | ||||
内容 | 已经在农村参加5年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今年在工厂也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请问之前缴纳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中的余额怎么办?是自动转到现在的职工养老保险帐号吗?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7-09-11 |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咨询地址:宁晋县宁高路7号 咨询电话:0319-5809869、0319-5805065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我们的工作还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给我们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