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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288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7-10-11 |
标题 | 外地住院开具转院备案表,并且多次开 | ||||
内容 | 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在外的住院需要到县医院开转院备案表,是真的在县医院住院的他们很快就开了,但是直接在石家庄住院的没在县医院住院的他们不愿承担责任不愿意给开,现在全国的合作医疗联网了,这个手续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还有长期病症的需要多次开具备案表是否能少开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7-10-24 | ||
答复内容 |
外地住院转院备案是根据《邢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及结算流程》执行的。 一、转院住院(含生育)备案:参保居民因病情需到统筹区域外居民医保定点住院的,由统筹区内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住院申请,填写备案表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二、急诊、急救住院(含生育)备案:出差、探亲期间参保居民因急诊、急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在未出院的情况下自入院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居民家属到县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公出差的需携带单位公差文件的复印件,探亲的需携带亲属方在当地居住的相关证明) 三、长期在外地的住院(含生育)备案:长期在外居住、务工的参保居民在当地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前电话告知参保地经办机构详细情况,并在未出院的情况下自入院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居民家属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四、绿色通道住院备案:恶性肿瘤患者需要多次放化疗的以及肝、肾移植术后等需要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的,应在住院前由参保居民或家属持上次住院的诊断证明、户口本、上次住院备案审批表复印件及社保卡到县医保中心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