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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500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8-02-27 |
标题 | 公积金支取 | ||||
内容 | 领导好,前年给自己亲戚做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担保,请问在贷款人没有还清贷款和房产证下来之前,我怎样才能将我的公积金支出(自己有房贷,之前每年都在支取),或者能否通过变更担保人的形式支取,非常感谢! | ||||
回复人 | 住房公积金 | 回复日期 | 2018-03-05 | ||
答复内容 |
你好:根据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库》,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贷款的质押人为全程质押担保,不允许调换质押人,解除公积金质押只有等到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后或者质押额高于借款余额后方可依照质押顺序进行接触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