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四川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周辉友于2023年05月23日申报的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单位已于2023年05月23日依法受理,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需要你单位举证下列证据材料。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供。如不按时提供,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认定结论,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为送达。
1、 宁晋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宁劳仲 案字【2022】第139号是否已生效?
2、 该职工是否在2022年06月17日15时左右,在邢台市宁晋县晶澳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施工中,左手大拇指被升降机与消防管道压伤,导致其左手受伤,送至宁晋县医院治疗,诊断为:1.开放性手部损伤(左);2.左手第1指指骨骨折?
3、该职工是否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或相关部门的认定结论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