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社局劳动监察股法律文书
送达公告
宁晋县喜仕饭店:
我机关调查你公司拖欠劳动者张建坤劳动报酬人民币2400元(大写:贰仟肆佰元整)一案中,因法律文书无法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单位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宁人社劳监处告字〔2024〕第062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jpg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主办:中共宁晋县委 宁晋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晋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邮箱:njxdzzw@126.com
后台维护:宁晋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9-5886182,邮箱:njwxbxxjb@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52802000439号备案号:冀ICP备09002497号-1 网站标识码:13052800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