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2-10
宁北街道荆里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2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3号地块、4号地、5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2、3号地拟征收荆里庄村村东南(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荆里庄村道)的土地,面积约0.5406公顷。
4号地拟征收荆里庄村村南(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308国道,北至荆里庄村道)的土地,面积约6.7733公顷。
5号地拟征收荆里庄村村东南(东至凤翔湖公园,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9873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3月1日开始,由宁北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8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
联系人:刘子辉 电话:0319-58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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