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7-21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土 地预 公 告
宁西办事处南留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11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南留村西位于西华路以东、鼓楼街以北(北至河北擎柱科技有限公司,东至南留村,南至规划鼓楼西街,西至邢台鑫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0.419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4日开始,由宁西办事处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3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告知。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联系人:宋世超 电话:0319—567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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