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7-21
宁北街道小枣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85批次建设用地13052820231221C03449号地土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
拟转用小枣村村东(北至耕地,东至耕地,西至耕地,南至新308)的土地,面积约0.029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转用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8月4日开始,由宁北街道办事处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3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联系人: 刘子辉 联系电话:0319—58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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