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3-10-19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23年10月18日) |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晋县永华食品厂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宁市监处罚〔2023〕25号 | 宁晋县永华食品厂 | 92130528MA0EWL9Y78 | 张二涛 | 2023年2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宁晋县永华食品厂负责人张二涛进行询问调查,经询问调查核实宁晋县永华食品厂包装车间食品从业人张永华未取得的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如下: 罚款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 自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9日 |
| 2 | 宁晋县红满顺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宁市监处罚〔2023〕26号 | 宁晋县红满顺食品有限公司 | 91130528MA0ERWB041 | 曹旭光 | 2023年2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宁晋县红满顺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旭光进行询问调查,经询问调查核实宁晋县红满顺食品有限公司包装车间食品从业人李明亮未取得的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如下: 罚款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 自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9日 |
| 3 | 河北福皓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宁市监处罚〔2023〕27号 | 河北福皓食品有限公司 | 91130528MA7MBC8J9F | 赵强子 | 2023年2月2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河北福皓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强子进行询问调查,经询问调查核实河北福皓食品有限公司包装车间食品从业人董京陈未取得的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如下: 罚款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 自动履行、十五日内 |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29日 |
宁市监处罚〔2023〕25号、宁市监处罚〔2023〕26号、宁市监处罚〔2023〕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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